解析:
在大多数情形中,若债务人能够自觉依裁判书之内容承担裁定的义务,则有可能付出金钱来赔偿债权人。然而,若由债务人拒绝自愿支付款项时,如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能够得到赔偿的机会将大为减低。原因在于,二审判决自宣布之日起生效之后,除非债务人主动履行,否则并无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