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若公司法人以个人身份所负之债务,通常并不会直接导致其配偶的银行账户遭到冻结。然而,倘若此项债务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范畴之内,亦或是其配偶的银行账户资金与该笔债务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性,那么便有可能面临被冻结的风险。在此种情形下,若法人所负之债务符合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决策所生发的性质,往往便会被确认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