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遗产继承权的争端中,适用的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其时间起点应从相关权利人实际感知到自身权益受损或应该意识到可能遭受损害之时开始计算。然而须谨记的是,若相关权利所遭受的侵害行为发生至今已逾二十年,则按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无需给予此类请求特别保护。然而,如出现特殊情况,例如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义务方仍有权进行抗辩,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对该种情况持有不同看法,也可根据权利人的专门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实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