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继承权能否转让的问题,众所周知,此项权利是与特定身份紧密相关的,因此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在继承事件发生之后,继承人有权力选择是否接受遗产或放弃继承权益,然而他们无权将自身所拥有的继承权直接转移给其他人。之所以会如此,原因在于,继承权本质上是对于已故亲人所遗留下来的财产所享有的合法获取资格,这类权利无法像普通财产权利那般,得到完全的自由处置和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