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且交易额高达40,000元人民币,达到了较为严重情况的标准。通常此类情形将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同时需缴纳罚金。这是一种对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且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恶劣行为。在进行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量该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性、危害后果以及罪犯对于其所犯罪行的认知和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