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社保的争议事项,是被纳入劳动仲裁的范畴之内的。倘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规制度为员工按时足额地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话,那么这些员工就有权利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举个例子来说,假如雇主并未依据法定的基数以及比率为劳动者交纳相应的社保缴费,抑或完全没有履行给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与缴纳社保的责任,都将被当作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而由此产生的争议则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