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境中,聊天记录可视为具备法定诉讼证据资格。若其内容能充分、准确地展示与事件密切关联的史实,例如有关合约条文的条款,侵权行为等方面,那么便具有了相应的法律约束力。然而,我们应该特别留意,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其原始性以及数据的完整性,任何篡改或者删除的行为都将影响其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