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快递过程中所引发物品损坏的责任归属问题,需依据特定状况进行审慎考量。若包裹在转交至物流服务提供商那天起,便完好无损,然而在整个运输流程中遭受了损坏,同时,该物流服务提供商无法举证自身并无任何过失行为,此时,物流公司往往需对此次物品损害负责。然而,倘若此次货物受损系由于发货方未尽妥善包装义务等因素所致,发货方亦有可能被判定负有相应责任。再者,若因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无法预知以及不可预防的突发事件所引发的物品破坏,可能依照公正原则来划分由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