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动车交通意外赔偿诉讼所需耗费的时光往往受到众多变量的影响,包括案情之复杂性以及各法院的实际运作效能等等。常规而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其审结的时限应该自立案当日开始计算并在三个月之内完成相应工作;反之,若案件需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需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在法定时间框架内予以终结。如遇特殊情形确需延长审理期限者,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将审理期限延长六个月;若仍需进一步延长,则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