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应当在自立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为之制作并向被告发出详细的起诉状副本,而作为被告则应当在接收到该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答辩状书。人民法院也将会在收到被告提交的答辩状书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再向原告发放答复状副本。至于传票的送达给被告的具体时间段,虽然会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发生,但是这一时间的准确度可能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工作流程规划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