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制度中,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初衷在于给予那些面临离婚抉择的夫妇以充足的时间去认真反思和审视自己的情感状况,进而使他们能够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草率决定。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段“冷却期”已经过去,然而如果在期满之后的第三十天之内,双方当事人均未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那么这将被视为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尚未正式生效。为了达成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当事人必须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首先,可以重新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其次,也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等因素来裁定是否批准离婚。然而,需要明确的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相对于前者而言较为繁琐,且所需时间可能会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