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到轻微伤害且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当事人仍旧存在必须负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这是因为拘留作为行政手段,其侧重点在于惩治和纠正违法行为;而民事赔偿的目标在于对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适当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即便加害人已经接受了行政拘留的惩罚,他仍然要承担其给受害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看护服务费用、误工收入损失以及交通出行等相关费用。双方若能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达成共识并缔结和解协议,便可以按照约定执行。然而,如果无法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受害者有权依据事实与法律向法庭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最终由法官根据相关证据及法律法规来裁定赔偿金额。总而言之,拘留和赔偿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不能彼此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