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买卖合同争议的诉讼案件中,当被告方未出席法庭审理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通常,法院会先行向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以确保其明确知晓庭审时间以及所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如若被告收到传票后无合理原因仍然拒绝出庭参加审判,或是未经法庭允许擅自中途离场,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然而,这并不代表被告未出庭参与审判便会对原告产生有利影响。法院依然会依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案件事实展开全面审查与判断。因此,作为原告一方,务必做好充足的证据搜集工作,并清晰地表述自身的诉讼请求。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法院在缺席审判过程中可能会对证据的审核标准更为严格,但此举旨在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