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前财产不在夫妻共有范围之内。所谓婚前财产,即是指夫妻双方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已获得的个人所有资产。具体而言,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车辆乃至股票等,只要能够提供有效证据明确其取得时间早于婚期,那么便可归类为个人财产。
然而在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阶段之时,夫妻一方所拥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婚姻关系的维持而自动转变为夫妇二人共享的共同财产。但假如双方当事人对于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达成特立独行的约定协议,那么理应依据此约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