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诉讼中,若男方果真拒绝出庭应诉,法院通常会首先传唤男方到庭。假如被传唤的男方依然无视法律的要求,那么依据案情具体情况,法院就必须尽其可能地进行缺席审判。在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参考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以及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等诸多因素。通常而言,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即使男方未能亲自出席法庭,法院也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如果证据并不充分,那么法院很可能不会轻易做出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