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里,适用取保候审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其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并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
其四,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还没有审结完毕,这种情况下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