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与道德层面,哺乳期女方拒绝抚养孩子是不合要求的。在此情形下,首先应尝试与女方进行沟通,以探知其不愿抚养孩子的缘由,并竭尽全力解决相关问题。若沟通之后未能达成有效结果,男方可借助法律手段维护孩子的权益。按照原则,哺乳期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然而,倘若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孩子的状况,诸如身患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等,父亲则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