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公司存在欠款不还的情形,法人并非必然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这取决于法人在公司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行为。倘若法人对公司欠款负有直接责任,例如存在恶意逃避债务、转移公司资产等不当行为时,则有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可能。
然而,若公司债务系由正常经营所致,并且法人不存在违法违规操作,便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