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时,通常需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财产证明、合同、委托书等(具体需依据公证事项确定);若为代理他人办理公证,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