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双方离婚,二者均负有偿还的责任。
然而,若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由负债方单独承担。判定债务为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关键在于考量该债务是否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在离婚之际,夫妻双方能够协商债务的承担形式,但这种协商结果无法对抗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