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感情不和且有离婚意愿的情况下,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出于自愿,针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或者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形,另一方则能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核心在于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例如,当夫妻双方分居时间已满二年,又或者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时,通常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