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工伤认定期间,职工工资的发放一般遵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原则。这就是说,用人单位需依照职工受伤之前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
确切来讲,工资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以及补贴等项目,但加班加点工资并不包含在内。
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发放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当注意的是,职工需妥善保存与工资发放相关的证据,例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从而为可能的维权活动做好准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