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提起离婚起诉之后不予以撤销是可行的。若您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依据法律程序开展相应处理工作。于诉讼进程之中,您有必要积极筹备相关的证据与材料,从而为自身的诉求提供支撑。不过需留意的是,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这很可能会对双方的关系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产生较为明晰且严肃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