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什么叫恶意诉讼?就是你在打官司的时候,明明知道自己说的那些事情都是假的,根本就没证据也没道理,还硬要把它诉到法庭上去,就是为了让自己占点便宜,或者是故意去伤害别人的。那这种情况,该怎么算?其实很简单,主要看看有没有以下这几个现象:
首先,这个人他心里肯定是有鬼的,就是个坏心眼的家伙,明知道自己的说法子虚乌有,这就对了;
其次,他还真的做出来了,搞出了一些假证据、假证人之类的东西,让人家吃亏了,或者是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这也是肯定的。不过,具体怎么判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单方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