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污染环境这些事儿上,犯罪心态也是有两种的,就是我们常说的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说这个人明明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却还是硬着头皮去做,或者是明明知道了却还是不管不顾。而过失的话,就是这个人应该能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伤害,但是因为粗心大意没注意到,或者是虽然想到了,但是又觉得不会那么倒霉就真的出问题。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官们要根据每个犯罪嫌疑人们的具体行为、他们的知识水平、还有他们之前的交流情况等等来判断他们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