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财产权侵权判定的核心准则主要由“全面覆盖”原则、“等同性”原则及“禁止反悔”原则三者构成。其中,“全面覆盖”原则意为,若被控侵权商品或操作步骤完全囊括了专利权利要求中所定义的所有技术特点,便会被认定为侵权行为的成立;而“等同性”原则的适用条件则较为宽松,即倘若被控侵权商品或操作步骤没有完整涵盖专利权利要求所提出的技术特点,只要能通过类似的方式、相同的功能以及大致相当的结果来实现,且该特性是本行业内的普通技术专家未经创造性劳动就能猜透的,同样也可以视为侵权行为的存在。而“禁止反悔”原则则规定,当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或试图使其无效过程中,对外宣称要限制或是撤销某项权利时,他们今后在侵权诉讼中就无法轻易反悔并将之前撤销的部分再度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