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这个事咱们得搞清楚下面这几点:第一个就是我们这些病人和家属从发现或者发现可能自己被伤着了的那一刻开始起算,一年内都是可以去找卫生行政部门说理去的;然后卫生行政部门这边只要在收到我们提交上去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的十天内把事情查清楚,看看应不应该接手,这个过程就叫做“审查”。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