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俩要是有一个帮别人担保了啥东西,那另一半其实是不用操心的。为啥?因为担保这事儿基本上就是个人行为又不是拿去给我们夫妻两个一起过日子或者赚钱用的。可是如果说另一半后来知道了还同意或者说那个担保让他们得到了什么好处,然后这个好处是花在咱们夫妻两个的日常生活中等这样的特殊情况,那说不定就得负责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