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某位合伙人选择退出合同时,将会引发一连串深远且复杂的法律效应。首要的,退出者将不再享有作为合伙人的资格与地位,也不再被允许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到合伙业务及利润分配事宜中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其退出之前所遗留下来的合伙企业债务,该退出者可能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这部分责任的涵盖内容以及实际承担形式,则会因退伙行为本身的性质(例如,协议性退伙、法定性退伙等等)而有所差异。在退出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合伙协议中所规定的财产结算原则,对每个人累积持有的财产比例进行精确计算。若在合伙协议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表述模糊不清,那么就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以达成共识;倘若协商无果,则应依据实际缴纳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若无法准确确定出资比例,则应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