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担保人做完担保后,过了规定的期限再去告你的话,基本上没什么用。这个期限就是给你担保义务的时限。要是这个期限过去你家债主又没找你算账,那你这个担保人就算是不用负啥责任。不过如果出现了那种怪事,象是担保人自己愿意接着帮你担事儿之类的,那就得另外说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