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我们给别人做保证时,我们就有了个叫作担保追偿权的东西。这个权利可以让我们在帮别人还债之后,找那个人要回自己的那份钱。但是,这个权利也不是无限期的它只有三年的有效期。从我们帮别人还债的那一天开始,这三年就算是开始计时。如果在这三年内,我们没去找那个欠债的人要过账,那么三年后再去告他,可能就会输掉官司。所以如果你们给别人做保证,千万别忘了在这三年里去要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