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女同志想单枪匹马地跟老公打官司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用男方那些啥子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东西的。不过去法院告状的时候得提交点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你俩确实是夫妻关系,然后感情也真的挺差劲。比如说你们的那个红色的结婚证书用来给法官看清楚你们其实确实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还有就是,要是你们有孩子的话,那可能还得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