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打官司的时候,想要把对方的财产先扣押起来不让动用,这就叫作“诉讼财产保全”。要想申请这个保全,得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个就是情况特别紧急,如果不赶紧把财产保住,你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很大的损失,而且这种损失还很难挽回;第二个就是你得给法院交点保证金,这样万一保全错了,你也能赔付给人家因为保全而造成的损失。具体怎么操作?首先,你得向法院递交一份书面申请,上面详细写清楚你为什么要保全,有哪些支持你观点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等等。然后,法院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看看他们同不同意给你保全。如果同意的话,法院就会出一个保全裁定书,并且马上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