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延期审理的法定理由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诉讼参与方在开庭前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法院有可能会决定延期审理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其次,如果在审理过程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或者需要对某些关键性的鉴定、勘验工作进行重新评估或补充调查,那么也可能导致案件的审理期限延长;最后,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应当延期处理的特殊情况,例如案件所涉及的事实或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了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等,都可能导致案件的审理期限被迫延长。总的来说,延期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且准确的审理结果,从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