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一般的情况就是拘留14天。要是那些到处乱跑偷东西,老是被警察抓到的人就得拘留37天了。或者是几个人在一块儿干坏事的,这种大恶棍子,拘留时间也是从37天开始计算。刑事拘留这个词是用来形容警察和检察院对他们自己负责立案调查的案子,在做侦查工作的时候碰到法律规定里那种特别紧急的情况,对付现在正在犯罪或者有严重嫌疑的人,采用暂时没收他们的人身自由作为惩罚手段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