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个叫做“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书”就是你找个公证处,让他们给你把这个债权文书给公证一下,然后就会变成一份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以后要是那个欠债的人不肯还钱或者只还了一部分,你都不用去打官司那么麻烦,直接去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这样子的话,你追回欠款的速度就能快很多,也能省不少时间和精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