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来说当你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以后,如果那个被执行的人还是不愿意按照判决书上说的那样去做,那法院可不会坐视不管。他们会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段内,把他列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里。不过这个时间并不是固定的,得看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还有法院的工作进度。但是一般来说,如果被执行人在几个月之内还不肯乖乖地履行义务的话,那他很有可能就要被列入失信名单。
法律依据: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