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某个公司真的倒闭了,那他们欠下的债怎么办?别担心,会有专门的人来处理,就是我们常说的“破产管理人”。他会把公司所有的东西都细细地盘点一遍,看看值多少钱。万一剩下的钱还够支付破产的各种费用,比如律师费、法院的诉讼费之类的,以及其他一些大家都能受益的债务,那么这些钱就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还给各位债权人。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们这些普通的债权人。不过,如果你的借款有抵押物的话,那就更好了,因为这样你就能先拿到抵押物的价值来还你的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