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销售员在职位侵占行为方面所涉及到的犯罪,即所谓“职务侵占罪”,其立案追究的明确标准通常为,当事人(销售员)通过职务上的便利,盗取或占据公司、企业拥有财产的价值需达到六万元人民币以上。职务侵占罪,这是对一类特定人群——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事业单位的从业者——的犯罪行为进行的指控和惩罚。这种犯罪的性质主要表现在:这些人员运用自身的职务权力,将所在单位的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已有。因此,对于销售员而言,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利用自己的销售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且其所侵占的金额达到了上述的立案标准,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刑事诉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