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确定儿童抚养费用时,应根据子女真实的需求状况、父母双方承受经济压力的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抚养费可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的份额予以支付;若需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抚养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比例可适度提升,但原则上不应超出月总收入的50%。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来说,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依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