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相关案件遭到他人提起侵犯所有权之诉讼之际,被告人往往会接获相关法律文件的通知。依照法定程序,法院将会依法将起诉书以及答辩通知书等重要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一方,从而确保被告方能够充分了解诉讼情况并享受其辩护权利,这无疑对于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