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在家庭生活中不幸遭受暴力行为,渴望离婚维权,然而另一位当事人却坚决反对,此时您可以积极收集各类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如报案登记、医院诊断证明以及伤势照相等资料。接着,携带这些有力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庭进行审理过程中,若是能够确定确实发生了家庭暴力行为,且经过调解后并未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依法裁决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