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安机关对于被刑事拘留申请取保候审之保释金额的设定,主要依据由决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社会危害行动能力、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性质、可能所面临刑罚的轻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经济处境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后,最终加以确定。因此,并无固定数额的标准作为参考。通常而言,该保释起始额度应当设置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