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向公职人员进行不当金钱利益输送之行贿行为的实施者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协助和促进作用的中间人,均将被判定为行贿罪。行贿罪,即指为了获取不法或非法的经济利益,而向国家公务人员提供财务的违法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些涉案人员的定罪量刑,将会依据其在整个行贿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参与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