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山西省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确立和量刑准则,最低刑期将依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确定。对于挪用数额较大或超过三个月未能偿还的情况,或者即使没有超出三个月,但达到一定数额并用于盈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通常而言,若挪用资金的数额较少、情节轻微,且犯罪者具有积极的悔过表现等因素,则可能被判处较短的刑期甚至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