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如果犯罪行为情节尚属轻微,对社会整体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其次,犯罪嫌疑人已展现出深入懊悔之意,如自愿将挪用以非法手段获取之款项退还,并积极参与调查工作等。再次,此类犯罪嫌疑人无再度实施犯罪之可能性,例如,以往并未留下任何犯罪史迹可循,且在此次案件处理过程中表现优异。最后,宣判其缓期执行对于其所在社区整体环境并无显著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