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的界定标准,通常是基于行为人对本单位所占有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计算的。这其中主要包括侵占行为所涉及到的现金以及各类物品的市场价值等因素。若所侵占之物在经由变卖或转让等手段处置后,将以最终实际获得的财物价值为准进行衡量。而在共同犯罪案件之中,我们则应将所有涉案人员的共同侵占金额作为犯罪数额进行计算。此外,对于那些多次实施侵占行为且未经妥善处理的情况,我们也将按照其累计数额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