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研究贪污贿赂罪中,倘若追诉实效已然截止,那么,根据常规情况来看,该案将不会再被牵涉到刑事法律的追究责任之中。
然而,需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该案件早已被正式立案调查或者存在着其他鲜明的特殊情况,那么,此种情况下,不受追诉时效的束缚将会成为可能。追诉时效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构能在规定期限内积极行使其追诉权,与此同时,也为确保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合法性提供了坚实保护。假如追诉时效果真已过,那就代表着经过一段固定时间后,该犯罪行为并未被发现或是被提出法律诉讼追究其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