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行为本身并不牵涉到罚款的问题。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案后自主侦查阶段,面临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而采用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刑事司法程序的顺畅运行,而非将之视为一种惩罚手段。相比之下,罚款往往只在行政处罚领域中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