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酒后驾车之刑事拘留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服刑。刑事拘留仅仅为一种暂时性且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手段,而非最终之惩罚方式。倘若当事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并经法院判定须接受有期徒刑的处罚,此时方可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入狱”。在侦查过程中,对于此类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刑事拘留,旨在确保案件的侦破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